资格认证周期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13个月(含)以上的领金人员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认证一次(例如:本次认证时间为2023年3月,则下次认证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之前,以此类推);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在一个认证周期内随时进行认证,每次成功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一次认证时间,下次认证截止时间向后递延(例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3年1月-2024年1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期间2023年6月进行了一次认证,则下次认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以此类推);
(3)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进行首次认证(即“人脸建模”),建模时间最晚不能超过初次领取待遇当月的月末,逾期将停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