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丈夫一方属于职工类社保,妻子属于城乡居民社保,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没有的。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不再享受职工生育津贴待遇。为落实国家与省的要求,以2022年1月1日为节点,已累计参保缴费生育保险时间作标准,对2022年12月31日(含)前生育或施行计划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设置过渡措施,逐步取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1.2022年12月4日前需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断计生条件(以生育日期判断)。
2.按时足额缴费次月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为正常参保状态。
3.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于2023年1月1日(含)后生育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4.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即产假结束后),在分娩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日起三年内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5.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的,需按规定连续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