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武术专项分数及考试评分

地方特产2023-11-10 18:01:58未知

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武术专项分数及考试评分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评分标准。

  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专项考试项目

  武术:40分。

  1.基本功评分标准

  A.武术套路类基本功动作评分标准(10分)

  B.武术技击类基本功动作评分标准(10分)

  2.上肢素质

  A.左右仆步抡拍(10分)

  B.组合拳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10分)

  3.下肢素质

  A.左、右鞭腿踢沙包评分标准(10分)

  B.左、右正踢腿评分标准和考试方法(10分)

  4.器械综合评分标准(共10分)

  A.器械套路(共5分)

  考生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拳或器械套路进行测试,但所选套路的内容要充实,并符合所选套路的待点,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少于40秒(太极拳不得少于1分30秒)。考评员根据考生完成套路动作的质量,按5分制进行评分(详情参考最新《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a.姿势正确,方法清楚;身体协调,劲力顺达,力点准确;精神贯注,节奏分明;内容充实,风格突出者,不扣分;b.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1-1分;c.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1.1-2分;d.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2.1-3分;e.完不成动作中途退场者,不于评分;f.完成套路的时间不足40秒(太极拳不足1分30秒),每少0.1秒至2秒扣0.1分,每少2.1秒至4秒扣0.2分,依此类推。

  B.短兵(短器械)击固定桩(共5分)

  a.用器械(短兵)全长90cm,打六个固定桩(桩高170cm、直径40cm)。固定桩分成两排,一排三个,两排距离4米,每两个相邻桩距离2米,成“Z”字形排列。每个桩分别打头、躯干、大腿三个固定点。考生站在出发台前,前脚踏住计时启动器,准备好后听口令自己启动计时器,按顺序打完三个桩的固定点后,自己停计时器,回到出发台。所用时间换算成分数就是考生的最终分数,每个考生考2次,取最好成绩。考生打桩所用的移动方法不限,漏掉任意一个点扣1分,依次递减,直至清零,得分标准和考试方法见下表。

  b.考生在起点圈内做好准备后,听口令开始沿箭头分别击打六个固定桩,打完后、任意一只脚踏进终点圈停止计时(图3-1)。图3-2中标示的①②③为打击的三个位置,打击顺序不限。c.采用电子计时加0.2秒换算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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