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集中申请,同时整理提交外来务工人员个人有关材料。申报材料经企业初审后加盖公章,向所在镇区社会事业局申报。县属企业向其主管部门申报。
申报材料
1、《外来务工人员租房、探亲补贴集中申报表》;
2、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诚信承诺书。
补贴对象
在我县“四上”企业或列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库企业就业且在宝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并继续留企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补贴标准
租房、探亲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每半年申请一次,补贴发放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