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分区管理。
重点管理区范围为:济广高速公路以东、105国道以西、龙麻公路以南、大清河以北的县城建成区及工业园区;
其他区域和乡镇(街道)辖区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销售大型犬或者列入泰安市禁养品种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
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除免疫、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因免疫、诊疗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地方特产2022-12-23 16:08:44佚名
东平县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分区管理。
重点管理区范围为:济广高速公路以东、105国道以西、龙麻公路以南、大清河以北的县城建成区及工业园区;
其他区域和乡镇(街道)辖区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销售大型犬或者列入泰安市禁养品种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
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除免疫、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因免疫、诊疗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