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参保人所患疾病应符合我市门特病种范围及病种认定标准
办理材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原件(由医生填写),纸质,1份;
2、《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原件(由参保人填写),纸质,1份;
3、近三个月相关的病历资料复印件,纸质,1份;
4、确诊门特病种的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复印件,纸质,1份);
5、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复印件,纸质,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医疗保障零星报销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东莞市医疗保障零星报销补资料通知单》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
4、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门慢门特登记表》交参保人;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的,不予通过,告知参保人不予通过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医疗及生育待遇申领补资料通知单》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办理地点
医疗保险联网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