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
3.白底证件照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驾驶人登录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办理业务信息-公安交警完成审核-制证。
线下办理
1、申请: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按程序审核申请材料,即时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凭受理回执缴费。
3、领取结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图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打古社区60号清远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业务大厅业务受理7-13号窗口。
办公电话
0763-3366637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