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本级失业补助金申请采取全程网上、手机APP经办,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以下是申请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申请失业补助金必须同时满足在市本级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失业前最后用人单位参保地为市本级、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条件。
2、在业务审核系统内无法自动采集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信息的人员需提供个人长沙银行卡号。
附标准和受理期限:
2020年7月至12月间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后中断就业,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其他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即1224元/月。除待遇停发情形外,待遇期限统一为6个月。受理期限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