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众多参保人感受到了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体验。随着政策逐步推进,对于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期间遇到的一些疑问或困难,特别是结算时的一些报错,各地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还需分析具体原因并进一步完善解决。
当调取参保人信息报错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出发点,是让参保人就医时不用垫资付费,不再为报销就医费用往返于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参保人无法实时结算。此时,接诊医疗机构窗口结算人员和医保经办部门可以根据提示信息,分析如下几方面原因。
1、调取备案信息报错
参保人自述备案成功但系统报错,提示“调取异地参保信息失败,请联系参保地解决”。出现上述情况,接诊医疗机构应先排查本院信息系统故障,同时留存参保人信息。要特别提示的是,在未查清原因前随意解释极易引发参保人投诉。排除本院故障后,如备案过期或仍然无法调取备案信息,接诊医疗机构应告知参保人需重新备案。
如果参保人备案年份较早,备案信息未上传国家平台,仅能用于手工报销。若因此不能享受异地直接结算待遇,接诊医疗机构要告知参保人重新备案。需要专门提醒的是,如参保地、参保险种及参保关系发生变化时,参保人须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不支持参保人在重新备案时选择同一统筹区。以北京市为例,当上述情况发生时,参保人需在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取消备案后,再次申请备案;或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先备案到目标就医地以外的统筹区,再申请备案到目标就医地统筹区。当然,参保人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现场办理备案。
2、参保状态异常
若系统报错提示“存在缴费中断”“存在欠费”等关于参保状态异常的信息,报错的主要原因为参保人医保断缴或欠费。此时,接诊医疗机构应明确告知参保人咨询参保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应核实参保人的缴费记录和待遇状态,若确实存在断缴情况,应如实告知参保人并提醒其尽快补缴,同时告知参保人欠费期间医疗费用能否补报,何时可享受直接结算待遇等相关政策。
3、在院状态
根据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统筹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系统报错提示“已入院,不能门诊结算”“住院期间,不允许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结算”“在院状态”等,医疗机构无法为参保人进行门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此时,接诊医疗机构应告知参保人,需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核实情况。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核实参保人在院情况后,协助参保人联系办理就医登记的医疗机构,核实情况并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