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扩展: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人/年。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