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三级医院500元
2、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 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 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 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 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负担5%
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
2、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3、在职职工年最高报销800元,退休人员为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