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邢台市供暖时间延长吗?
按照《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邢台市供热期为当年十一月十五日始至次年三月十五日止。
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如有延长供热时间,将第一时间通知,请持续关注。
供热期内温度标准是多少?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低于18℃时,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按照下列标准减免热费:平均室温每低于合格温度1℃按照热用户采暖面积及时间减收热费10%;平均室温在12℃以下的,按照热用户采暖面积及时间免收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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