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1、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唐山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足我市规定的年限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如何缴纳?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以唐山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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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唐山市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对于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对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和60%,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