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海口市补贴标准为1336元),给予单位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
1.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
2.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等)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3.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怎么申请?
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口市,搜索栏搜索“就业见习”,按照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即可。
办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服务大厅(二楼)203室
咨询电话:0898-65303502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