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官网
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https://ms.ga.tj.gov.cn/site/)
三、所需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合法居所证明包括: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借住在天津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确认书;
(4)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首页点击“办事服务”模块。
2、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居住证相关业务”。
3、在业务栏中点击“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4、点击“在线申办”按钮,进入申办页面。
5、申办人需签署《承诺书》后点击“下一步”。
6、在申办页面核对个人信息后,选择“现住址”。
7、在“选择现住址”页面输入检索条件进行“检索”从检索结果中选择现住址。
8、现住址选择成功后,如申办人的户籍地址缺少省市县,需自行按照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进行补全,以便后续制证使用。
9、户籍地址补全后,请选择“住所类型”。
10、住所类型选择后,再选择“居住事由”。
11、居住事由选择成功后,即可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
12、提交成功后,即可到该业务的状态查询中,点击“下载凭证”按钮,可下载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1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样式。
13、居住登记结束后,再次点击“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啦~
五、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居住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六、办理时限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七、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八、线下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