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划分一览
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划分情况
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将劳动功能障碍划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 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受理条件
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属工伤;
②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
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