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安蓝田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通知
一、2020年度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蓝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职工。
二、2020年度门诊慢性病补助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请各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将申报资料递交至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逾期不再办理。
(二)办理地点
蓝田县蓝新路96号(三十米路建设银行院内)
(三)申报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如有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参保人须对申报的每张电子发票的真实性、唯一性进行签字确认。对虚假或者重复申报费用的参保人员和单位,将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申报发票需为2020年度门诊有效发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在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