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地方特产2022-05-18 00:28:24佚名

吉林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提取所需提交材料:

  (一)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预(决)算书;

  (四)有效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购房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五)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无借记卡的不予办理。

本文标签: ,居民身份证  ,原件  ,建设工程  ,配偶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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