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青岛市人力资源联合青岛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通知规定的以工代训以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8号)文件规定的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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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大型企业,在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申领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以投缴社会保险为准)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