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28日。
申报对象
上一年度患重特大疾病任一病种且户籍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的居民。另外,户籍虽不在宜昌城区但由宜昌高新区托管区域的居民也在申报范围。
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区慈善协会和宜昌高新区社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2.申报的对象,由城区各慈善协会和宜昌高新区社管办按照预审筛查、调查核实的程序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申报。
3.各区慈善协会申报的大病关爱救助对象,应如实提供所需资料,并认真组织核查。市慈善总会在审查、核查、评审、公示期间若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将按照《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