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3版)》的通知
01、持有《目录》内职业资格、在厦创业就业的国际化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条件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厦提供专业服务。
02、持有《目录》内职业资格、在厦创业就业的国际化人才,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人才引进范围。
03、外籍人才持有《目录》内职业资格,可作为申请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认定相应外籍人才类别,办理有效期最长5年的来华工作许可。在办理工作许可时,可不受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04、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升级完善,支持更多境内外专业人员来厦创新创业。
05、本通知自11月3日起实施,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