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办理社保退休流程 清远市办理社保退休流程及手续

地方特产2023-07-24 21:19:09未知

清远市办理社保退休流程 清远市办理社保退休流程及手续

  退休流程即:本月缴费完成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后到社保局申请退休,当月办理。

  所需材料

  正常退休:

  1.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

  2.小一寸红底彩照一张;

  3.档案(有就带没有就不用);

  4.申报表(有单位参保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因病提前退休:

  1.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

  2.小一寸红底彩照一张;

  3.档案(有就带没有就不用);

  4.申报表(有单位参保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能力鉴定书(鉴定结果必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前往市政府2号楼509申请鉴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社保局2020年9月起不再受理,请前往市政府2号楼505人社局养老科办理。

  

  注意:因病退休条件及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所需资料请点击下方链接“提前退休相关问题”查看。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用人单位为员工代办退休手续,用人单位的代办人需带上参保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的复印件,以及盖上公司公章的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待遇核发股办理。

关于办理退休时职工出生时间认定问题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认定问题:应按照劳社部发【1999】8号文精神处理,即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以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如最早记载是填写年龄的,可用推算办法确认出生时间)。如果档案最早记载与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本人出生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不一致的,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精神,会同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全面分析其档案材料,查证核实,合理认定。

本文标签: ,档案  ,用人单位  ,时间  ,公章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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