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1、在宜都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点击下载);
(2)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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