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配偶入户
受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本市、县户口,其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所需材料
1.市外迁入-投靠配偶
2.结婚证
3.出生证
4.不动产权证书
5.户口迁移证
6.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7.学历学位等证书及认证材料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认证证书
8.居民户口簿
9.入户申请表
10.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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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