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培人员:
培训机构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川籍“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五类”人员包括: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就业和未就业)、
2.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并为其免费提供培训以加强技能水平。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人社部门确定承训机构后,培训机构向所审批的人社部门申报。
(二)训前备案。承训机构在培训项目经许可后,于开班 10 个工作日前,向所审批的人社部门上报培训开班申请,并附培训方案、培训课程安排、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安全承诺书、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等资料。
(三)培训补贴申报。
(四)补贴公示。
(五)审核发放。人社部门按规定经过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划拨至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