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壶兰计划”名校优生计划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地方特产2023-11-01 13:11:19佚名

莆田市“壶兰计划”名校优生计划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莆田市“壶兰计划”名校优生计划

  实施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来莆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聘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薪酬30%的补助,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

  对“双一流”高校(重点是原“985”“211”高校和中科院大学,下同)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科研院所理工类的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来莆实习实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在省里给予个人1800元到3000元补助的同时,市级再给予个人每月1000元补助,并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接收单位补助,补助最多不超过3个月。

  对“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满分别直接确认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工作满2年且达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直接确认为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推荐申报高级职称;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先聘为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资关系寄放在市直有关单位,同时选派到乡镇(街道)基层和项目一线挂职锻炼,转正定级时分别任事业副科级、正科级干部,1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次调到市、县区(管委会)机关或乡镇(街道),分别担任副科级、正科级领导干部,转为录用制公务员。

  同时,对“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实行学费代偿制,分别分期给予6万元、10万元补助和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对非“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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