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以上(包括跨统筹区的缴费时间、已计算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缴费时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企业职工
取得证书时是企业职工,申请补贴时已失业的人员(含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同等享受
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申请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4、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杭州市失业保险缴费不足36个月或发证时不为杭州市企业职工的需提供);
5、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