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报销流程:
1.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参保职工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参保职工产假或休假结束后,用人单位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单位开户行账号等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的申领手续。
注意: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特别提醒:
为提高经办服务质效,减少群众办理材料,缩短办事流程,医保服务窗口设立电子证照超级管理员服务专区,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相关材料时,如申请人办理“生育津贴”或“一次性营养补助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中缺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可通过“超级管理员”系统,查询并打印缺少的材料,无需申请人重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