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转出
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省(市)转出手续时,务必确保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为暂停(办理过停保手续),所有险种不欠费。
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参保人员于每月5--24日携带身份证就近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各分局办事大厅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参保缴费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3)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联系函》后按照《联系函》上的相关信息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本人只需要办理上述步骤的第1步以及第2步送交凭证、填写申请的环节,后续工作由两地经办机构通过信函沟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