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及地点
(一)窗口办理地址
1、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二区不动产专区;
2、浔阳区白水湖公园对面浔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专区;
3、濂溪区十里大道1494号濂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专区;
4、经开区九瑞大道155号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专区。
(二)网上办理网址
跨行“带押过户”业务由贷款银行通过九江市不动产带押过户平台(点击进入)线上申请,买卖双方通过赣北公证小程序录入相关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一)同行“带押过户”
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同行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向其贷款机构申请办理“带押过户”,买方在同一贷款机构申请贷款;
2.贷款机构对卖方带押过户申请及买方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新借款抵押合同,买方支付首付款或买卖双方可自愿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首付款的提存公证;
3.买卖双方及贷款机构三方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及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三个业务组合办、同时办的原则完成一窗综合受理、审核、发证工作,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推送至买方贷款机构;
4.买方贷款机构按约定从买方房屋贷款中自行划转结清卖方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选择首付款提存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将首付款划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二)跨行“带押过户”
买卖双方贷款银行跨行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提存公证后,买卖双方分别凭借经公证的合同等向各自贷款机构申请办理“带押过户”;
2.卖方贷款机构审核卖方“带押过户”申请通过后,买方贷款机构对买方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新借款抵押合同;
3.买方将首付款打入公证机构提存账户,公证机构出具提存公证证明,买方贷款机构依据提存公证证明发放贷款至公证机构的提存账户;
4.买卖双方及贷款机构通过“九江市不动产带押过户平台”线上提交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及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三个业务组合办、同时办的原则完成一窗综合受理、审核、发证工作,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推送至买方贷款机构;
5.公证机构确认交易完成后向买卖双方及卖方贷款机构确认卖方未结清贷款应划转金额后,将提存资金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款项划至卖(买)方个人银行账户。
对于买方使用自有资金购房,无需贷款的情况,可参照以上部分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