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淄博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一、企业贷款条件
申请“春风齐鑫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信部等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
2、注册6个月以上。
3、纳税信用评级须为C级及以上(含M级)。
4、具有正常的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5、借款人、控股股东、企业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无涉诉、被执行、限高等违法失信情形。
6、满足银行贷款放款条件和担保机构担保的基本要求(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
注意事项:
1、在本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在同一贷款合同期限内,只享受单笔贷款支持。但在贷款到期还款后,符合条件可再次申请。
2、小微企业自主提出贷款申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春风齐鑫贷”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限制性行业审慎办理)。
二、银行贷款管理
1、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为提高“春风齐鑫贷”政策精准性安全性,“春风齐鑫贷”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由齐商银行、鑫润担保先行试点提供“春风齐鑫贷”融资服务。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以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自主加点(不超200BP)确定贷款利率。其中,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类企业、瞪羚类企业、独角兽类企业、哪吒类企业,商业银行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不超100BP收取利息。
三、担保业务管理
1、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零费率担保。
2、担保机构开展的“春风齐鑫贷”担保业务,应纳入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再担保范围并备案,风险补偿按照《淄博市市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财金〔2020〕17号)规定执行。
3、对不符合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再担保条件的“春风齐鑫贷”担保业务,财政安排的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
四、贷款有效期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