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失业保险金申报指南(条件+方式+入口)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发放标准
根据修改后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至所在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1、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52元/月;
2、奉化、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前湾新区:1863元/月。
申领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发放时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申请入口及方式
1、线上申领:
方式一: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为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直接网上申领。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业务。
第二步“办申领”:凡已开通服务地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受理审核结果。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办理网上申领业务。
方式二:浙江政务服务网
注意!记得选择个人所在地区!
2、线下申领:
申领人可携带材料至户籍地(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当月核定,次月发放:
原则上每月15日左右发放。
如遇节假日,可能会有适当提前或者延后,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