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2023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理方式
购房人递交申领购房补贴所需资料到县住建局房地产业科,经公安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住建部门共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一个季度内将购房补贴资金转入购房人银行账户。
提交资料
1.《宝应县城市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财政补贴申请表》(原件)
2.购房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社保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人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购房发票(核原件,收复印件)
4.购房人银行帐号(复印件)
补贴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购房人,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1.仅限于购买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土地及已获得预售许可的新建的商品住宅。
2.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开具了全款购房发票。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必须在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