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
市区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
特别提醒
对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申报地点: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裙楼三楼2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3—59001207、0513—59000182
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劳务派遣企业暂不享受,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招聘补贴政策从2023年起延续执行。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聘补贴、见习留用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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