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补偿标准
按照其本人失业前12个月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缴费不满10年的,按45%;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50%;
缴费20年以上的,按55%。
上下限:
最低1643元/月,最高2280元/月
特别提醒: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