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吉林市中心医院是三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线1100元,起付线—30000元报销比例55%;30001元—60000元报销比例60%;60001元以上报销比例65%。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一级医院(含以下)
起付线400(元)----30000元报销80%,30001元--60000元报销85%,60001元以上报销90%;
(2)二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30000元报销70%,30001元--60000元报销75%,60001元以上报销80%;
(3)三级医院
起付线1100(元)---30000元报销55%,30001元--60000元报销60%,60001元以上报销65%。
吉林市中心医院是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大病保险
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
住院各项费用需要扣除超限价后进入报销,甲类项目直接进入报销,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负担10%后报销,非集采药个人负担20%后进入报销。自费项目医保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