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可以。
自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正式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后,保障范围扩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原来不在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新政策实施后也可享受职工生育医疗待遇(不包含生育津贴待遇),只要继续按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需额外缴纳生育保险费,就可以享受生育的医疗待遇。
一、现在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医疗费发生期间有正常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本市生育保险政策,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怎样结算?
参保人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刷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进行结算。
三、医保贴士
女职工、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不需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通过线上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