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内容 重庆市教师十条禁令

地方特产2022-05-18 00:49:24未知

重庆教师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内容 重庆市教师十条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近日,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教师发〔2021〕23号)。

  重点整治内容: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8.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9.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10.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1.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12.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

  13.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1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二、举报反映方式

  如发现中小学教师存在以上问题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举报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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