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鼓楼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2023年新一轮第3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22户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1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鼓楼区民政局举报,其它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鼓楼区房管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电话:
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鼓楼区民政局:87713282。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鼓楼区2023年新一轮第3批).xlsx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