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终止妊娠(流产/引产)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300元。
2、生育医疗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500元。
3、生育津贴:按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其他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待遇标准
1、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157元;
2、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160元;
3、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50元;
4、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10元;
5、施行输卵管结扎后复通的,993元;
6、施行输精管结扎后复通的,9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