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布了骨干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这里的骨干人才指在长沙片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博士、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经营管理、外经外贸人才等。
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件;
(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外籍人才);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五)符合所在区县、园区年度《骨干人才认定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六)按薪酬标准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近1年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