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溪人才公寓申购指南(条件+方式)
申购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申购对象及资格条件
人才公寓申购对象包括根据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拔尖及以上层次人才以及入选宁波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专项且项目在慈溪运行良好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头人),同时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至2023年12月底,在慈溪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不含金融、电力、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垂直管理单位)就业创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二)截至2023年12月29日,人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三)截至2023年12月29日,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宁波市领军及以上人才除外)。
(四)截至申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申请人家庭在慈溪和宁波前湾新区未享受过人才安居专用房(人才公寓)政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含政府住房补助)、拆迁安置政策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其他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
(五)截至申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申请人家庭在慈溪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含期房),所申购人才公寓为申请人家庭在慈唯一商品住房。申请人家庭在人才公寓申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未在慈溪市范围内转让过自有商品住房。
(六)截至申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在慈溪市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含期房)均不超过1套。在人才公寓申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在慈溪市范围内转让过的自有商品住房,视同申购时拥有的商品住房,住房套数累计计算。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家庭及父母均同意经办机构查询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申请人家庭及夫妻双方父母住房(包括期房)、享受政府各类住房补助和保障性住房政策等信息。
申请方式
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申请人赴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616办公室办理报名。
申请材料
1.《慈溪市新城河7号地块(尚品东越府)人才公寓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需双面打印,在相应栏目内贴上1寸免冠近照,并经本人及配偶承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未婚的,无需提供)。
3.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结果材料。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申请人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申报时要提供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省外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
6.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慈溪籍人员的,提供由所在镇(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未享受过慈溪市拆迁安置政策证明。
附件:
政策来源:慈溪人才网,原文https://www.cxhr.com/news/18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