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20日。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公示。11月底,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由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将人才补助(贴)发放至申请人人才联名卡。
(六)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特别注意:
1. 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同时申请。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为准。
3.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2015年至今排名为准,只需符合其中之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