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长三角区域(上海、安徽、浙江)的户籍人员在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后,可按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如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未予签发的,则无法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领证时限
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跨省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在5日内制作并发放。
领取方式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核对证件信息、核验指纹,确认无误后签名领取证件;申请人本人领取有困难的,须在申请当时就办理委托代领或邮政投递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微信关注无锡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在“警方服务—查询预约—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中查询身份证办证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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