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
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房合同签订及首付款发票出具日期均在2018年4月22日(含)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
二套房及二次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以上3.575%。
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或已经享受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