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指南(青岛市南区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地方特产2022-05-18 01:24:13未知

青岛市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指南(青岛市南区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一、接种人群及进度安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6-11岁无禁忌人群原则上“应接必接”,3-5岁人群积极引导“应接尽接”。

  ◆ 力争11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 12月25日前完成全程接种,12月底前查漏补种

  二、组织形式

  1、在校在园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儿童进行接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儿童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接种,并将接种情况反馈学校(幼儿园)。

  2、非在校在园儿童:由社区组织或家长个人预约接种。

  温馨提示:无论选择自行预约或是学校组织集体接种,监护人均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接种点,并全程陪同接种。

  3-11岁接种如果接种时父母无法陪同,则应由其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

  三、接种疫苗及免疫程序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1岁人群中使用。全程需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接种第1剂的8周内尽早完成。

  四、接种禁忌

  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未成年人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五、不良反应及处理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绝大多数为一般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通常这类反应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消失,无需特殊处理,第 2 剂可以照常接种。

  但是,仍有个别人对疫苗成分过敏,如果接种第 1 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反应者,或者出现其他属于接种禁忌的情况,不建议接种第 2 剂。

  六、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3-11岁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一)接种前:监护人(或其委托人,下同)需要了解新冠疾病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接种前准备好儿童和监护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如有接种证亦请同时携带;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二)到达接种点后:接种前接种对象及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明,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三)离开接种点返家后: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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