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荣成石岛水发供热业务流程
新增、报停、复暖
1. 新增申请时间:
⑴.新建住宅小区供热工程验收合格、需要供热的,由建设单位于当年9月底前持相关资料向供热公司提出用热申请。
⑵.需要碰头用户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9月底前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⑶.已供暖小区无需碰头用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2. 报停、复暖办理方式:个人用户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报停或复暖。
3. 用户更名:用户需持房产证明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4.变更用热性质(挂暖改地暖、增、拆换热器等):用户需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5. 报停用户需自行关闭室内供暖入户阀门或隔断供热入户管道,确保室内采暖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如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