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办法
1.收费价格
(1)按物价部门规定价格收取,住宅收费标准为:按使用面积3.6元/月·㎡(按热电联产3.6元/月·㎡);
(2)公建和商用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4.8元/月·㎡。房屋单层层高超过3米的,按规定收取层高热费。
2.收费地点
(1)银行代收:朔州市中行、朔州市建行(手机银行、网银)、山西银行、农业银行(手机银行、网银)、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自设收费点:蒙银村镇银行(市政府西)、蒙银村镇银行(振华东街海天海斜对面)、收费大厅(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公司办公楼下)、滨河湾收费大厅(滨河湾小区底商)、市政务大厅、城区政务大厅;
(3)用户卡号咨询点:山西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振华支行、市分行营业部、祥泰支行、开发南路分行、开发区支行、神头二电厂支行、南垣街支行、建设路支行)。
3.交费方式
所有用户必须凭用户交费卡号到银行交费,具体交费办法如下:
(1)朔州市中行各营业点、山西银行:用户持银行卡或现金到银行柜台直接交费,或通过自助查询机、网银交费。为方便用户交费,请用户尽量使用中行卡(含社保卡)到中行自助查询机上交费(24小时营业);
(2)朔州市建设银行:只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交费,不支持柜台和自助交费;
(3)邮政储蓄银行:用户持银行卡、现金到银行柜台提供用户卡号信息直接交费,也可以通过微信生活缴费进行网上交费;
(4)自设收费点交费:用户到我公司收费点直接进行交费后,领取交费收据(粉色收据)并加盖我单位收费专用章或我公司开具的电子发票;
(5)其他交费方式:使用电汇、支票、网银交费和单元控制用户交费及特殊情况查询的请到我公司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发票的用户可凭交费凭据到我公司经营部、收费大厅换取正式发票。
4.收费账户
收款单位: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4671239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