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车能申请长乐区公租房吗
能,但家庭自有车辆购车款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型排量达2.4L以上(含)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区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房改房、集资房、购买财政公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或已拆迁安置的。
3、家庭自有车辆购车款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型排量达2.4L以上(含)的。
4、《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管理的实施意见》(长政综〔2015〕142号)及《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建住宅〔2017〕2号)等已公布文件中规定的不得申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