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暂时性困难。
申办材料
1、填写审核审批表;
2、授权书;
3、申请人困难申请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5、低保证明、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其他困难户需提供收入证明;
6、诊断证明、医疗收费票据结算单等相关证明;
7、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街道办事处协同居委会,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人口、遭遇困难类型进行入户调查、公示;
3、公示结束后,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属于小额救助(5000元以内)的,街道办事处直接发放救助金,属于大额救助(5000元及以上)的,街道办事处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区民政局审批。
是否收费(收费标准)
否
法定期限(工作日)
30个工作日